4月3日,合肥市食药监局发布食用亚硝酸盐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防止因误食亚硝酸盐而导致食物中毒。
安徽商报 合肥网 无线日,合肥市食药监局发布食用亚硝酸盐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防止因误食亚硝酸盐而导致食物中毒。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亚硝酸盐的使用和安全管理有着严格要求,按照标准使用亚硝酸盐是安全的。国标亚硝酸钠、梦见吃面条亚硝酸钾可作为护色剂、防腐剂在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和熏、烧、烤肉等加工中使用,并了最大使用量和最大残留量。
如果短时间内经口摄入(误食或超量摄入)较大量的亚硝酸盐,则容易引起急性中毒,使血液中具有正常携氧能力的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携氧能力,造成组织缺氧,称为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当摄入量达到0.2-0.5g时可导致中毒,摄入量超过3g时可致人死亡。 由于亚硝酸盐在外观上与食盐相似,误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使用或食用,是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
合肥市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要购买正规渠道销售的食盐。要注意食用新鲜蔬菜,不食用存放过久或变质的蔬菜。吃剩的熟菜不可在高温下存放过久,饭菜最好现做现吃。尽量不用“苦井水”煮饭,不得不用时,应避免长时间存放。此外,在食用加工肉制品、咸菜等食品时,可搭配富含维生素C、茶多酚等成分的食物,以降低可能含有的亚硝酸盐的毒性。
就餐后如发生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应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线,并保留好消费凭证、病历、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