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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现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6-12-10 11:43:0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星辰在线12月5日讯(通讯员刘畅)近日,青山桥镇人民政府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约,标志着宁乡县农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现29个镇(街道)全覆盖。

  据悉,食品安村全责任保险是一种为了保护消费者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农村食品安全风险,保障生产经营秩序和食品安全而推出的一种险种,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社会共治的一项重要举措。2015年10月实行的新《食品安全法》首次规定:“国家鼓励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支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这凸显了国家对食品安全责任险的重视。

  今年6月,宁乡县率先在坝塘镇推行农村集体聚餐领域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效果显著。在试点的基础上,宁乡县今年在农村集体聚餐领域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通过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直接与保险公司签约的形式,对全镇(街道)的每一次农村集体聚餐进行投保,把所有申报备案登记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全部纳入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范围。

  据统计,截止11月,该县2016年投保人数达到1379765人,保额达3780万元,保险费近35万元,保险赔偿金额最低22000元,最高达到45000元。

  据宁乡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介绍,根据《长沙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目前宁乡县已在全县中小学校食堂以及食品生产、经营公司有序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下一步,宁乡县将把食品安全责任险向个体经营领域推广,争取通过23年努力,全面推进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及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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