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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聚餐举办前要报告菜单参加人数 提前向本村食品安全报告

※发布时间:2017-6-16 19:03:4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原标题:农村集体聚餐举办前要报告菜单参加人数 提前向本村食品安全报告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日前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要在聚餐活动前,将聚餐菜单、举办地点、预期参加人数等提前向本村食品安全信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日前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要在聚餐活动前,将聚餐菜单、举办地点、预期参加人数等提前向本村食品安全报告。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表示,近年来,农村(含牧区)和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群众自发组织的、在餐饮服务单位以外场所举办的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中,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时有发生。

  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指导意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积极构建以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食品安全等为重要补充的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管理网络。

  要不断提高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食品安全等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发挥其在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信息收集、情况、现场指导等方面的作用;做好对农村集体聚餐的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工作。

  指导意见要求,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落实主体责任,注意自查自律,要在聚餐活动前,将聚餐菜单、举办地点、预期参加人数等提前向本村食品安全报告,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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