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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两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

※发布时间:2017-9-10 22:54:5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记者昨日从常州市食药监局获悉,今年第一批食品生产企业“”发布,2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因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列入“”。

  这两家进的企业中,江苏华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是,从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原料,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常州豆晶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是,未经许可擅自改变生产条件,生产食品添加剂。针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已经对上述2家企业立案查处,并提请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常州市是今年全省首批食品生产企业“”制度的试点城市,被列入“”的食品生产企业,监管部门将对其进行重点监管,且原则上三年内不得参加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评优、推荐、创建等活动。

  省卫计委指出,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食品安全标准方面承担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宣传贯彻、指导解答以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等重要职责。

  据介绍,食品安全标准的评价工作是全面调查评价标准贯彻和执行情况、标准指标和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和适用性、提出标准实施和修订。

  省卫计委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会同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农业、工业和信息化、粮食等部门,依据2015-2016年年度重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价目录和评价要点开展评价,同时开展对现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评价,并指定技术机构负责食品安全标准意见收集、汇总。

  省卫生计生委明确省卫生计生委卫生计生监督局具体负责全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评价工作,做好全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执行情况的意见收集和汇总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重点收集对同级各系统、食品生产企业以及第三方食品安全相关检验机构的检验方法标准及相关标准的意见。

  据悉,根据部署,省卫生计生委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提出,备案的企业标准中食品原料、食品安全指标及其相关技术要求等内容应符合现行的国家相关要求。

  同时,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客观把握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审查专家(简称专家)的审查意见。

  专家应对审查的企业标准制定的安全性、科学性、性以及书写格式等规范性内容和技术要求内容进行充分论证、审查,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此外,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自发给企业备案凭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备案的企业标准文本在其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方便查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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