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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发布时间:2017-9-4 22:31:42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的概念,食品添加剂被妖,以至于一违法食品,食品添加剂就成了“背锅侠”。今天就为大家科普下。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营养强化剂也是食品添加剂。

  非法添加物食用物质,指在食品中使用的除了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一般为人为添加;在国内,曾发生添加“三聚氰胺”、“孔雀石绿”、“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

  而对食品添加剂我国实行允许名单制,凡列入GB 2760名单的食品添加剂都经过了严格的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国内膳食结构和食用量进行了系统的风险评估,在按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量下使用,不会对人体造成任何健康危害。

  食品添加剂主要起到酸度调节、抗结、消泡、抗氧化、漂白、膨松、着色剂、护色、乳化、增味、面粉处理、被膜、水分保持、防腐、稳定、凝固、甜味、增稠等作用,此外还能在食品加工中作为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酶制剂、香精香料、加工助剂、营养强化剂使用。

  不能。首先是只有在工艺上确有必要才能添加,能用普通工艺达到加工目的的就不要使用食品添加剂;其次是必须严格按照GB 2760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添加;再者是不能利用食品添加剂去食品变质、质量缺陷,不能降低食品本身营养价值,或以、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还应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食品添加剂使用量。

  不一定。GB 2760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当GB2760规定了某类食品(A)中不能使用某类食品添加剂(B),但在该产品(A)中检测出食品添加剂(B)成分,应考虑“带入原则”(即食品添加剂可以通过其它食品配料带入到食品)及食品本底残留的可能,结合含量分析,再来判定该食品检测出食品添加剂是否合格。当然,如果排除因带入或食品本底残留引起,可以判定该食品违反了GB 2760的规定,为不合格食品。

  一是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要列入GB2760名单中,且其质量规格符合安全标准或有关标准要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7718-2011)规定食品标签必须强制标识配料,食品添加剂作为一种配料,需在标签上予以标识。

  那么,看食品中是否含有食品添加剂,最简单的方法是看食品的标签,查配料表有没有食品添加剂。如果某食品使用了食品添加剂而未在标签上标识,该食品则为标签不合格的产品。有一例外,食品加工助剂在食品标签上不需要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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